1、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首次保额
赔付条件
重疾
100%
110种重疾,赔付1次,赔付100%基本保额
中症
60%
25种中症,不分组,最高赔付2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轻症
30%
50种轻症,不分组,最高赔付3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2、其他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额外赔
5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确诊首次重疾,额外赔付100%基本保额;
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确诊首次重疾,额外赔付80%基本保额
中症额外赔
5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确诊首次中症,额外赔付30%基本保额;
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确诊首次中症,额外赔付20%基本保额
轻症额外赔
5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确诊首次轻症,额外赔付20%基本保额;
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确诊首次轻症,额外赔付10%基本保额
重疾二次赔
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首次确诊重疾后,间隔3年再次确诊同种重疾(持续状态除外)或确诊其他重疾,赔付100%基本保额
恶性肿瘤医疗津贴
确诊恶性肿瘤-重度,间隔365天,仍处于恶性肿瘤-重度状态并进行治疗、随诊或复查,依次赔付40%/50%/30%基本保额,每间隔365天赔付1次,最高赔付3次
特定心脑血管二次赔
首次重疾非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间隔180天,确诊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赔付100%基本保额;
首次重疾为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间隔365天,再次确诊同种或其他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赔付100%基本保额
前症手术津贴
确诊8种前症疾病,赔付5%基本保额
特定恶性肿瘤-重度
首次确诊8种特定恶性肿瘤-重度,赔付100%基本保额
特定恶性肿瘤-重度早筛互动保险金
等待期后使用前症筛查服务未确诊特定恶性肿瘤-重度,间隔365天后确诊特定恶性肿瘤-重度且首次确诊为Ⅲ期或Ⅳ期的,赔付100%基本保额
身故/全残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两者取大,18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被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身故、全残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