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首次保额
赔付条件
重疾
100%
110种重疾,赔付1次,赔付已交保费、现金价值、100%基本保额,三者取大
中症
60%
35种中症,不分组,最高赔付3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轻症
30%
40种轻症,不分组,最高赔付4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2、其他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额外赔
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确诊首次重疾,额外赔付80%基本保额
中症额外赔
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确诊首次中症,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
轻症额外赔
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确诊首次轻症,额外赔付10%基本保额
重度恶性肿瘤二次赔
首次重疾非恶性肿瘤-重度,间隔180天,确诊恶性肿瘤-重度,赔付120%基本保额;
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间隔3年,再次确诊,赔付120%基本保额
轻度恶性肿瘤/原位癌二次赔
4次轻症非恶性肿瘤-轻度/原位癌,间隔180天,确诊恶性肿瘤-轻度,赔付30%基本保额;
首次确诊恶性肿瘤-轻度/原位癌,间隔3年,再次确诊(位于不同器官),赔付30%基本保额
重疾二次赔
首次重疾确诊后,在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间隔1年后确诊其他重疾, 按约定比例给付:1年≤间隔期<2年,赔付40%基本保额;2年≤间隔期<3年,赔付80%基本保额;间隔期满3年以上,赔付120%基本保额
特定心脑血管二次赔
首次重疾非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间隔180天,确诊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
首次重疾为特定心脑血管疾病,间隔1年,再次确诊同种特定心脑血管疾病,赔付120%基本保额
身故/全残
18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赔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两者取大;
18岁的保单周年日后,赔付已交保费、现金价值、100%基本保额,三者取大。
被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身故、全残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