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首次保额
赔付条件
重疾
100%
110种重疾,赔付1次,赔付100%基本保额
中症
60%
35种中症,不分组,最高赔付6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轻症
30%
40种轻症,不分组,最高赔付6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2、其他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额外赔
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首次重疾额外赔付80%基本保额
中症额外赔
60岁的保单周年日前,首次中症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
中症及轻症豁免
被保人确诊中症/轻症,豁免后续未交保费
肺结节切除手术保险金
肺结节手术切除,不符合重度恶性肿瘤或原位癌,赔付5%基本保额;该手术切除365天后,若确诊重度肺部恶性肿瘤,再赔付30%基本保额
恶性肿瘤-重度拓展保险金
首次确诊原位癌及恶性肿瘤-轻度,之后确诊恶性肿瘤-重度,赔付50%基本保额
恶性肿瘤医疗津贴
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间隔365天(首次重疾非恶性肿瘤-重度,间隔180天),再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状态并进行治疗、随诊或复查,赔付40%/50%/30%基本保额,每间隔365天赔付1次,最高赔付3次
恶性肿瘤多次赔
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间隔365天(首次重疾非恶性肿瘤-重度,间隔180天),再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状态并进行治疗、随诊或复查,每间隔365天赔付40%/50%/30%基本保额;之后每间隔1095天,再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赔付50%基本保额
重疾二次赔
在65岁的保单周年日前,首次确诊重疾后,间隔365天再次确诊其他重疾,或间隔730天再次确诊同种重疾(不含首次重疾持续),均可赔付120%基本保额
特定重大疾病失能保险金
确诊除重度恶性肿瘤之外的重疾,每间隔365天后仍生存,赔付10%基本保额,最多给付5次
身故/全残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两者取大; 18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投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身故、全残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