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保障
保障名称
首次保额
赔付条件
重疾
100%
125种重疾,赔付1次,赔付100%基本保额
中症
60%
30种中症,不分组,最高赔付6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轻症
30%
43种轻症,不分组,最高赔付6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2、其他保障
保障名称
赔付条件
重疾
125种重疾,赔付1次,赔付100%基本保额
中症
30种中症,不分组,最高赔付6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轻症
43种轻症,不分组,最高赔付6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少儿特疾
20种少儿特定疾病,额外赔付120%基本保额
特定疾病多次赔
在已赔付首次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确诊其他特定疾病,可进行第二、三、四次赔付,每次赔付120%的基本保额
重疾额外赔
保85岁/终身:60岁前初次确诊重疾,额外赔付100%基本保额
保30岁:保单前10年初次确诊重疾,额外赔付100%基本保额
中症额外赔
保85岁/终身:60岁前首次确诊中症,额外赔付30%基本保额
保30年:保单前10年首次确诊中症,额外赔付30%基本保额
轻症额外赔
保85岁/终身:60岁前首次确诊轻症,额外赔付10%基本保额
保30年:保单前10年首次确诊轻症,额外赔付10%基本保额
重疾多次赔
125种重疾,不分组,赔付首次重疾后,每间隔365天,再次确诊其他重疾,可进行第二、三、四次赔付,依次赔付120%、140%、160%基本保额;如第二、三、四次重疾确诊为少儿特定疾病/罕见病/特定意外重疾,额外赔付120%、200%、20%基本保额(限一次)
恶性肿瘤-重度拓展金
首次确诊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之后确诊恶性肿瘤-重度,额外赔付100%基本保额
恶性肿瘤医疗津贴
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间隔365天(首次重疾非恶性肿瘤-重度,间隔180天),再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状态并进行治疗、随诊或复查,每间隔365天赔付40%/50%/30%基本保额;之后间隔3年,再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赔付50%基本保额
特定意外重疾多次赔
在已赔付首次特定意外重度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确诊其他重度疾病,可进行第二、三、四次赔付,每次赔付20%的基本保额
罕见病多次赔
在已赔付首次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确诊其他特定疾病,可进行第二、三、四次赔付,每次赔付200%的基本保额
少儿严重抑郁症关爱金
3-18周岁初次确诊严重抑郁症,并于2年内入住二级及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病房超过30天,额外赔付10%基础保额
少儿重度自闭症保险金
投保时年龄为0-1岁,年满3周岁且未满7周岁时,初次确诊少儿重度自闭症,额外赔付30%基本保额
特疾移植治疗
确诊特定疾病,并于18岁前接受了骨髓移植治疗、干细胞移植治疗或器官移植治疗,额外赔付80%基本保额
首次重疾增长金
在18岁保单日前确诊重度疾病,给付6%基本保额*初次确诊重疾时所处保单年度数
特定意外重疾
被保险人在首次确诊特定意外重度疾病后,额外赔付20%基本保额
少儿罕见病
被保险人在首次确诊罕见疾病后,额外赔付200%基本保额
质子重离子关爱金
30岁前初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并在特定医疗机构接受质子重离子治疗,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
非首次特定意外重疾额外赔
被保人在获首次特定意外重疾赔付的情况下,发生之前赔付疾病以外的特定意外重疾,赔付120%基本保额,最多赔付4次。
保费补偿金
交费期内,初次确诊重疾或中症,额外赔付累计所交保费
特定住院津贴保险金
因意外或重疾/中症/轻症以外的其他疾病接受治疗,自受伤或确诊的一年内,治疗≥5万元,赔付特定住院治疗津贴
身故保险金
18岁前,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取较大者赔付;18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高度残疾保险金
18岁前,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取较大者赔付;18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被投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豁免
重疾、身故、全残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