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 以前这件事基本走不通,公积金有很强的地域限制,你在A城市缴存,想在B城市买房,就用不了公积金贷款。一个典型案例是2019年在深圳工作想在东莞买房,因为两地公积金不互通,最后只能申请商业贷款,多交了很多利息。同样的贷款金额,商贷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利息差额会贯穿整个还款周期,长期算下来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9月20号新规落地后,这个限制开始松动,以后会陆续实现全国互认,只要账户里有钱,异地买房都能用。这个变化对在大城市打拼、想回老家安家的人,以及在一线城市工作、想去周边城市置业的人来说价值最大。缴存地和购房地不一致,不再成为用不上公积金贷款的障碍,之前被迫选商贷多付利息的情况会逐步减少。
办理层面要提前做两件事。一是确认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和余额挂钩,深圳的规则是余额的16倍,余额越多能贷到的额度越高,异地购房前尽量不要把账户里的钱取空。二是留意落地节奏,新规9月20号起正式实施,全国互认是陆续实现的过程,各地执行时间和细则会有先后差异,买房前要先向购房地核实公积金互认和贷款受理的具体要求。
还有一个搭配使用的思路可以参考。新规同时放宽了提取场景,不买房也可以用公积金交房租、装修房子、交物业费,租房提取连房租超过收入一定比例的限制也取消了。这意味着一套完整的资金安排可以成立:租房阶段按需提取覆盖居住成本,临近购房计划就停止提取保住余额,再用全国互认的公积金贷款锁定低利率,整条链路的资金效率都比过去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