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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hdz
医疗风险包括门诊、住院医疗风险,最主要的是住院医疗风险。那么,住院医疗保险是什么?出险后如何申请理赔?下面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住院医疗保险是什么?
住院医疗保险,是指保险人负责支付被保险人因需要住院治疗的事故、疾病所发生的费用的医疗保险。旨在解决被保险人因住院而发生的高额费用问题,按保险金额及赔付比例赔付一定费用。住院医疗保险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责任
医院费用。住院费用保险费按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床位费用支付,并规定每次住院的日支付限额和最高天数。
医院杂费及手术费用保证。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发生的杂费和手术费,保险公司应按约定比例支付保险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未发生一项或多项住院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分别支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的全部时,合同终止。
2、保险期间、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之时起生效,至约定终止日24时止。
最低保险金额为10000元。保险金额一经确定,在保险期间不得变更。
保险期限届满的,经保险公司同意,投保人可以申请续保。续期时,保险费按续期时的年龄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保险公司有权调整保险的保险费率,调整后的保险费率将通知投保人并申请续保。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住院,在保险期间届满前仍在医院的,保险公司同意续保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原保险单新保险单分别承担保险责任根据实际发生的时间。
出险后如何申请理赔?
1、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除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外,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承担因通知延误而增加的检验费用。被保险人在非定点医院就医的,必须事先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2、申请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支付医疗费用的,被保险人作为投保人应当在被保险人出院后30日内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持下列证件和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和给付证明;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出具的;
(4)其他有关证件和材料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剩余赔付申请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应当在与投保人就保险金额达成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发给投保人拒付保险金通知书。
3、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保险单签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提醒大家一点:目前许多住院医疗保险产品不保证续保,一旦发生赔付,在下一年续保时,保险公司则要求额外加收保费,或除外疾病,甚至拒保。所以,大家在投保后最后坚持续保,改变没得到赔付就不划算的观念,否则无疑是将保费都贡献给了别人。
*BA
发布于 2021-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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