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回答被推举为
「 最佳回答 」
东方胜妍梦

一、办理机构

由厦门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医疗费审核报销。

二、报销时限

医保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在外地发生的跨医保年度住院费用必须于该医保年度的6月30日预结,费用清单亦以6月30日为界分别打印。

费用报销申报截止时间为次个医保年度的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时间

经办机构受理医疗费用报销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正常上班时间内,如有特殊情况,由经办机构另行预约。

发布于 2021-12-15
615
0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