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回答被推举为
「 最佳回答 」
狄翰雁
不是这样计算的,报销一次的是不能再作报销的。
社保理赔后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保险公司不可以再报销。

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举个例子来说吧。现在很多公司的医疗保险可以保险90%,每天还可以补贴200元。以医药费总额是5万元,住院10天来说,社保报销5*0.6=3万元,剩下2万*0.9=1.8,自付2000元,住院补贴是200*10=2000,所以最好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花。如果你不买商业保险,自己要花费2万元,当然是买了商业保险一分钱不用花划算。
所以两者是可以一起理赔的,但是又不会叠加。
发布于 2021-04-14
689
0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