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的种类介绍

习罕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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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人身保险产品种类介绍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所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购买人身保险,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人寿保险的种类介绍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它和其他保险业务一样,具有保障和转移风险的功能。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商业保险产品种类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失能保险也称为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因被保险人丧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财产等受到损失的一种保险。商业保险产品种类可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

人身保险产品种类介绍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所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购买人身保险,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那人身保险产品种类有哪些?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人身保险产品也分为不同的种类。

  按保障范围分类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导致的伤、病风险为保险责任,使被保险人因伤、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得到补偿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按投保方式分类

  1、个人保险:单个被保险人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投保人身保险称为个人保险,保险对象为个人;

  2、联合保险:将存在一定利害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视为同一个被保险人,如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或合作者等多人,作为联合被保险人同时投保的人身保险称为联合保险;

  3、团体保险:以一份总的保险合同承保某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的全体或大多数成员的人身保险称为团体保险。

  按保险期限分类

  1、长期业务:是保险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业务;

  2、一年期业务: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居多,健康保险也可以是一年期业务;

  3、短期业务: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人身保险业务。

  按实施方式分类

  1、强制人身保险:也称为“法定人身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强制实行的人身保险;

  2、自愿人身保险:是人身保险双方当事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人身保险合同自愿缔结保险关系的一种人身保险形式,保险公司可以选择被保险人和保险标的,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投保的险种、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

  人身保险产品种类有哪些?按保障范围分类,可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投保方式分类,可分为个人保险、联合保险和团体保险;按实施方式可以分为强制人身保险和自愿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的种类介绍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它和其他保险业务一样,具有保障和转移风险的功能。那么人寿保险的种类有哪些?下面将为您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定期
  定期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简称“定期寿险”该保险大都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终身
  终身人寿保险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简称“终身寿险”。保险责任从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由于终身保险保险期长,故其费率高于定期保险,并有储蓄的功能。

  3、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生死两全保险
  定期人寿保险与生存保险两类保险的结合。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5、养老保险
  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即可以为家属排除因被保险人死亡带来的经济压力,又可使被保险人在保险期结束时获得一笔资金以养老。

  人寿保险还应该包括健康险,健康险承保的主要内容有两大类:其一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二是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其他损失。

  人寿保险的种类有哪些?综上所述,人寿保险可以分为定期人寿保险、终身人寿保险、生存保险、 生死两全保险以及养老保险等。此外,人寿保险还应包括健康险。

商业保险产品种类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今天小编为您带来商业保险产品种类的知识分享。

  一、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包含机动车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船舶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意外伤害险、农业保险、工程保险、信用保险等。

  二、人寿保险和健康保

  1.根据投保人的数量分类,可分为个人健康险和团体健康险。

  2.根据投保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健康险。投保时间长短还与投保人的数量结合构成团体短期险和团体长期险,同样与个人结合可构成个人短期险和个人长期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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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患有保险条款中列明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定额补偿。

  医疗保险也称为医疗费用保险,指对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

  失能保险也称为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因被保险人丧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财产等受到损失的一种保险。

  4.根据损失种类分类,可分为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5.根据给付方式不同分类

  费用型保险: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补偿其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

  津贴型保险(定额给付型保险):津贴型保险是指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费用支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提供服务型产品:在此类产品的提供过程中,保险人直接参与医疗服务体系的管理。保险人根据一定标准来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诊所、医生),并将挑选出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并有严格正式的操作规则以保证服务质量,经常复查医疗服务的使用状况,被保险人按规定程序找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治病时可享受经济上的优惠。

  商业保险产品种类可分为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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