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合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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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公司实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财险”,下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11.418亿元。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王先生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不仅不作出赔偿,还同时解除了与原告的保险合同。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因王先生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决定对原告所患冠心病不予赔付,理由正当,依据合法,同时驳回王先生的诉讼。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好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购买保险成为一种潮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是消费者最喜爱的保险之一。那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好么?下面从公司实力、品牌优势、人才优势三个方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公司实力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财险”,下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于2003年7月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11.418亿元。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凭借综合实力,中国人保财险相继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保险合作伙伴,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

  品牌优势
  PICC品牌与共和国同生共长,在国内外享有广泛影响和显著声誉。中国人保财险先后被《欧洲货币》杂志评为“最受信赖保险公司”,在行业首获“中国客户关怀标杆企业”称号,公司95518客户服务中心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最佳呼叫中心”,公司奥运营销获得中国广告协会最高荣誉“中国艾菲奖——金奖”,在2008年亚洲保险业竞争力排名中,公司被评为“亚洲最具竞争力非寿险公司”。

  人才优势
  中国人保财险秉持“专家治司、技能制胜”的人才兴司战略,注重专业化团队建设,重视和加强人才培训,培养了一大批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才和遍及非寿险业务链各个环节的技术人才,精心打造了一支掌握非寿险业核心技能的专业化员工队伍。高层次、高效能的人才优势,为公司发展,服务客户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好吗?从该公司的综合实力强、品牌在国内外享有广泛影响和显著声誉、人才具有高层次、高效能这三个方面,可以看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非常好。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对疾病或意外的经济补偿,也指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或者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覆盖了许多健康保健费用保险,包括医疗、意外伤害、外科手术和牙科等费用保险,健康保险也包括由于疾病或伤害导致的收入损失的保险。

应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王先生2000年购买了一份某保险公司的长期健康险,2001年5月他因冠心病、不稳定性心绞痛住院,至2001年6月共住院22天,出院后,根据保险合同,王先生要求保险公司应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4000元,但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拒绝的理由是:王先生在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因为在投保时,王先生在回答“过去曾否患有下列疾病……高血压病……”的问题时均回答为“无”,并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而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中却发现,王先生的病历记载他已经患有高血压5年,即在投保前患有高血压。根据保险法,王先生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不仅不作出赔偿,还同时解除了与原告的保险合同。
  王先生一纸诉状将这家保险公司告到了福田区法院。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因王先生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决定对原告所患冠心病不予赔付,理由正当,依据合法,同时驳回王先生的诉讼。
  据了解,保险法中规定,个人在投保人身保险前都有如实告知义务,这也就是说,投保者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先将自己目前的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
注意投保过程中的细节
  健康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它和普通的人寿保险不同,因此业内人士认为,消费者在投保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一些难以注意的细节。
一是注意投保年龄限制,根据险种不同,最低投保年龄一般由出生后90天至年满16周岁不等,最高投保年龄在60至70周岁之间。
二是注意险种的责任范围,要分清楚哪些疾病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哪些不在责任范围内,如果一种保险无法保障这一疾病的风险,那么可以选择一些可保障特殊疾病的险种。
三是要注意免赔额,因为保险公司一般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所以有些损失,消费者如果可以承担,就不必购买保险。
四是注意住院医疗保险的观望期,观望期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后,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履行给付责任。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望期。根据不同的险种,观望期有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和180天两种。在观望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不负赔付责任。

已有社保 宜买补贴型保险
  李先生买了某保险公司1万元的商业医疗保险。一次住院他花费医药费12500元。按照保险条款,他应得到保险公司8890元的赔付。但由于他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了9400元药费,保险公司最后赔付他实际费用与报销费用的差额部分3100元。这让李先生很不理解,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完全履行赔付责任,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经调解他才知道,原来目前市场上的商业医疗保险赔付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费用型保险,一种是补贴型保险。他购买的是费用型保险。
  所谓费用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中的所有费用单据上的总额来进行赔付,如果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保险公司就只能按照保险补偿原则,补足所耗费用的差额;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在保险公司报销后,社保也只能补足费用差额。
  而补贴型保险,又称定额给付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无论他在治疗中花多少钱,得了什么病,赔付标准不变。
  如果李先生购买的是定额给付型保险,无论被保险人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账户中报销了多少费用,都不会影响到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两者是各赔各的。这样,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就较好地发挥了各自的作用。
  业内人士建议投保人,在购买医疗保险时,应该针对自身参加社保与否来决定购买哪种保险,如果没有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比较适合投保费用型保险。

年龄越小投保费率越低
  对于投保长期健康保险的市民来说,早买与晚买的保费支出是不一样的。因为人的疾病风险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年增加,保险公司在设计保险产品时,根据不同年龄的人所面临的风险不同而设计不同的费率,通常费率在被保险人年龄越小时越低。
  记者在深圳几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大多数长期健康保险均在缴款中规定,购买健康保险年龄越低越便宜,而且得到的保障也越早。就拿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的长健医疗保险B款来说,0岁(指出生到90天之内)购买10份,每年缴350元,需要缴15年,一共缴5250元,而10岁时购买10份则每年缴970元,需要缴6年,一共缴5820元。从价格上看,相差570元,得到的保障虽相同,但10岁前并没有得到保险的保障。所以,早买保险,不光从价格上合算,从得到保障的时间上来说也很合算。

合理搭配长期短期险种
  据介绍,从目前中国保险消费现状来看,消费者还不大善于利用短期定期医疗保险来加强保障。其实,现在市场上的一年期的短期医疗保险、重疾保险产品很多,消费者投保时可以在保险项目上搞个组合,如购买一两个主险附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使人得到全面保障。
  目前市场上的平安住院安心、住院医疗保险、定期男性重疾、附加定期女性重疾保险都是定期附加保险,这些附加险可以和其他很多主险灵活搭配。由于是定期险,这些险种的保费较低,而且在保险责任上,它们可以和平安的长期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互为补充,为长期保险增值。
  不过,业内人士也提醒消费者,在全面考虑所有需要投保的项目时,还需要进行综合安排,应避免重复投保,使用于投保的资金得到最有效的运用。也就是说,如果您准备购买多项保险,那么您应当尽量以综合的方式投保。因为它可以避免各个单独保单之间可能出现的重复,从而节省保险费。

能不能续保很关键
  专家认为,对一年期的定期健康保险来说,保证续保条款非常重要。保证续保责任是指在续保时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以风险加费、责任免除、拒保等方式改变或免除其承担的保险责任。
  如果保险产品不能续保的话,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赔付之后,就可以拒绝为投保人继续承保,因为一旦患病,即使治愈了,投保人重新患病的风险很大,更何况,现在慢性疾病的发生率较高,有时一种重大疾病会持续一年甚至多年,保险公司的风险太大。保险公司拒绝承保,那么消费者的疾病风险就难以化解。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一旦承诺保证续保后,就失去了对被保险人进行核保的权利,即一旦进入保证续保,不论被保险人新患何种疾病,保险公司都不得对其进行加费或除外该疾病,更不能拒保。由于风险很大,因此很多保险公司在推出保险产品时在保单上对续保的条件作出不同的规定,有的公司规定投保人连续5年没有发生疾病赔付,才可以永久续保,有的公司是3年。比如平安住院安心险中规定,投保人连续投保满3年后,经审核同意并确定续保条件后,则从第4年开始至约定最高的续保年龄,每一保险年度投保人如期交纳当期保险费,对被保险人保证续保。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怎么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在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中处于领先地位,也深受市场大众的青睐。那它到底怎么样?且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中国人民保险是唯一一个可以使用“人民”这两个字的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前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于1949年,至今有61周年的辉煌,拥有强有力的政治背景,是新中国历史最久、知名度最高的保险品牌。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寿险),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为主发起成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

  公司总部设在北京,注册资本88.02亿元。主要经营人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人身再保险和投资业务。

  1949年10月20日,经中央政府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正式成立,由此开创了包括寿险在内的新中国保险事业。2005年11月,中国人保在长时间分业经营以后,又全面恢复了寿险业务。中国人保是中国公众对保险的第一联想,是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上的杰出品牌形象代表,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唯一国内保险合作伙伴、2010年上海世博会全球唯一保险合作伙伴和2010年广州亚运会保险合作伙伴。

 

  人保寿险董事长吴焰、总裁李良温双双入选“2008中国保险十大年度人物”,公司在第二届“金贝奖”金融理财产品评选中,当选2008年度“最佳设计与创新团队”。

  在2009年8月18日由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中央媒体组织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推动中国经济、影响民众生活的60个品牌”大型评选活动中,中国人保寿险被评为“新中国60周年60个杰出品牌”,成为保险行业中唯一当选企业。

  同时,公司获得了“2009年中国十大最值得信赖的保险公司”、“2009年最具成长性保险品牌”、“2009年最具潜力保险公司”称号,人保寿险金鼎富贵两全保险获得了“2009年中国十大最佳理财产品”称号。

  公司资本背景强大,国有控股比例达到80%,实力雄厚,偿付能力充足率232%,是保险市场上偿付能力最好的寿险公司之一,总资产规模将近1000亿元。公司拥有健全的分销渠道和服务网络,已在32个省市自治区、255个地市、1314县市区、6万多家银行网点设有销售服务机构及代理销售网络。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是一家全国性寿险公司,成立时间早,拥有强有力的政治背景,是新中国历史最久、知名度最高的保险品牌。其主要经营人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人身再保险和投资业务,在品牌、网络、客户资源、行业经验等方面有着突出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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