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

eojzy
451
前言: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保险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职权。保险许可证加盖中国保监会印章方可生效。中国保监会应当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与保险许可证同时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中国保监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第二十五条保险类机构应当自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宣告破产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保监会缴回保险许可证。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号)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5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主席 吴定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险许可证的管理,规范保险业许可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负责保险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保险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职权。

第三条中国保监会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建立保险许可证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保险类机构,应当依法取得保险许可证:

(一)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控股公司和保险集团公司;

(二)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四)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五)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保险类机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保险许可证包括下列几种类型:

(一)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二)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三)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四)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五)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

(六)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

第六条保险许可证由中国保监会统一设计和印制。未经中国保监会授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设计、印制、发放、收缴和扣押保险许可证。

第七条中国保监会对保险许可证实行分级管理。

第八条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下列机构保险许可证的送达和更换:

(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

(三)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四)保险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五)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六)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第九条保险许可证记载下列内容:

(一)机构名称;

(二)机构编码;

(三)机构住所;

(四)机构业务范围;

(五)机构地域范围;

(六)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七)颁发许可证日期;

(八)发证机关。

保险许可证加盖中国保监会印章方可生效。

第十条保险类机构实行全国统一编码。中国保监会按照保险类机构的编码打印保险许可证。

保险许可证的机构编码实行永久制。保险许可证记载事项变更、有效期届满、遗失或者破损,保险类机构申请领取新许可证的,新许可证继续沿用原机构编码。

保险类机构性质变更、跨地区迁址或者依法终止的,该机构编码自动作废。

第十一条保险许可证记载事项的内容应当与行政许可决定文件的内容保持一致。

第十二条中国保监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需要颁发保险许可证的,应当向行政许可申请人颁发保险许可证。

中国保监会应当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将行政许可决定与保险许可证同时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

第十三条中国保监会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保险许可证,应当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

中国保监会直接送达的,必须有送达回证,由行政许可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邮寄送达的,必须保留邮寄凭证。邮寄凭证上注明的邮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十四条中国保监会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有困难的,可以公告送达。中国保监会公告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2个月,即视为送达。

行政许可申请人应当自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告送达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领取保险许可证。逾期不领取的,行政许可决定和保险许可证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保险类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保险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出租、转借、转让保险许可证。

第十六条保险类机构应当将保险许可证原件放置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以备查验。

第十七条中国保监会应当加强保险许可证的信息管理,建立完整的机构管理档案系统,依法披露保险许可证的有关信息。

第十八条保险许可证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保险类机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缴回原证,并领取新保险许可证。

前款所称事项变更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类机构应当自批准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领取新保险许可证;前款所称变更事项不需要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类机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领取新保险许可证。

第十九条下列保险类机构的保险许可证不设定期限:

(一)保险控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二)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三)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四)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除上述保险类机构外,其他保险类机构保险许可证的有效期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保险许可证有效期满,保险类机构需要延续保险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

中国保监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中国保监会准予保险类机构延续保险许可证有效期的,保险类机构应当自收到准予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缴回原证,并领取新保险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保险许可证损毁的,保险类机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缴回原证,并领取新保险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保险许可证遗失的,保险类机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声明作废,并持书面说明及声明作废的相关材料向中国保监会重新申领。

第二十三条保险类机构向中国保监会领取新保险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险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保险类机构介绍信或者委托书;

(三)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四条保险类机构收到保险许可证或者因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领取新保险许可证的,应当自收到或者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保险许可证记载事项;

(二)保险类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三)保险类机构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四)保险类机构的住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第二十五条保险类机构应当自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宣告破产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保监会缴回保险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应当依法办理保险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予以公告:

(一)保险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保险类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保险许可被撤销、撤回或者保险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中国保监会应当定期销毁缴回的保险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保险类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保险许可证记载的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缴回原证并领取新保险许可证的;

(二)遗失保险许可证后未按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报告的;

(三)未按规定在营业场所放置保险许可证的;

(四)未按本办法规定在报纸上登载公告的。

第二十九条保险类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处以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出租、转借、转让保险许可证的;

(二)使用过期或者失效保险许可证的。

第三十条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期限,除以月表示的以外,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新零售概念正在走进保险业

  新零售这一概念,是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在2016年10月提出来的,京东CEO刘强东称之为“无界零售”,苏宁董事长张近东称之为“智慧零售”。虽然叫法不同,但有一个共识,就是对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的认知。当新零售的概念走进保险业,将会促进保险业的又一轮变革。

  新零售是零售业又一次新的变革

  商业零售的变革,从实体零售(优势是氛围、沟通的亲和力、货品的直观体验、质量、价格。劣势是货源代理和信息)发展到虚拟零售(优势是信息、货源、效率、成本、灵活性和网商直销价格。劣势是缺乏沟通的亲和力和货品的直观体验),又发展到实体零售与虚拟零售相融合的新零售。新零售将原先以交易价值为核心的零售业态,转向以使用场景、服务体验价值为核心的新智能商业时代。新零售破除了线上、线下单边发展的界限,实现了新技术与实体产业的完美融合,形成了所有企业在销售上可以共同探索和发展的趋势,创造出开放共享的销售生态模式。

新零售概念正在走进保险业

  新零售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新动能

  新零售不仅改变了传统零售业的运营模式,还通过对消费者、零售店和城市之间关系的重塑,使商业流的主要表现形式“人流、产品流、消费流”在城市内及城市之间充分流动,从而带动城市的商业活力与繁荣。新零售关注用户体验,对门店环境、选取商品、物流等方面有更高要求,这将促进城市商业基础设施升级换代。新零售推动的整个零售业的升级和变革,影响着工业时代传统、线性、垂直、封闭的供应链结构,进而影响生产资料的配置,助推城市深化结构性改革。

  新零售的发展会从末端消费环节倒逼前端生产、流通环节的变革,使生产型制造转变为服务型制造,将会带动城市产业的升级。新零售正在满足和促进新消费、创造新的生活方式,进而促进商业发展模式的转换,甚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转变,为城市经济注入新的活力,重塑着城市经济增长格局,对城市的整体发展产生着重要影响,已成为我国城市快速崛起的新动能。

  目前,贡献我国GDP四成以上的36座城市已集体加入“新零售之城”争夺战。例如,在第五届京交会上,北京正式牵手阿里巴巴,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科技,把北京打造为“新零售之城”。上海在2017年末,已拥有15个市级商业中心、5000多个天猫智慧门店,大小连锁商业超市和便利店更是星罗棋布;该年,上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北京,跃居全国第一。广州这座一线大都市,已被新零售完全改变了生活方式,这里有买汽车就像买可乐般的全国首家天猫无人汽车贩卖机,有数不胜数的天猫智慧门店,盒马鲜生、饿了么应有尽有,广州人足不出户享受着新零售带来的吃、穿、用等便利。杭州是新零售策源地,全国首家新零售茶馆、天猫国际直营店、智能公厕等都在这里诞生,新零售物种一个接一个涌现,使杭州成为新一线城市的耀眼明星城。

  发展新零售,创建“新零售之城”,关系到提升城市之间的竞争力,将深刻影响城市未来的发展,也为实现“换道超车”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各城市自然不肯错过。

  新零售是新技术对零售业赋能的成果

  新零售的特征

  新零售概括说,就是在大数据驱动下,对人、货、场这三个零售要素的重构。展开讲,对人的重构,从未知、被动地服务用户,转变为洞察、主动地服务用户;对货的重构,从完全自采的供应链,转变为通过数据和通路做类目的精准扩张;对场的重构,从传统的商家单一门店模式,转变为“实体店+无人零售+线上店铺”的线上、线下完整一体化的零售体系。

  新技术驱动是新零售的本质

  新零售以新技术驱动为本质,通过数据、算法、人工智能等最前沿技术的应用,极大地推动了零售、物流等行业的变革。新零售通过对零售业的数字化改造(商品、供应链、数据的打通及线上、线下完全融合一体),解决了传统零售缺乏数据、缺乏技术、缺乏流量、经营效益提升困难等问题。新零售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感知消费者习惯,预测消费趋势,引导生产制造,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服务。科技的进化过程在不断加速,新零售的创造力也将越来越强,新零售的发展反映出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

  新零售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

  人是零售的核心,零售形式的任何演变,不管是销售,还是服务,或者商品陈列,都源于对用户需求的理解。新零售将网购的核心移至消费者这一原点,关注的是消费者的消费观和消费行为的变化,形成完全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新零售理念。

  新零售着重搭建消费场景

  新零售研究的是零售的不同形态和场景,着重点是搭建消费场景,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就是构建并通过各种各样的线上、线下场景,让人在吸引下遇到商品,使消费者在完成零售动作时也提供了其价值。

  未来新零售仍将遵循流量逻辑

  各型电商模式,说到底都是在借用互动分享的消费场景,来吸引用户流量。从电商对流量依赖的角度看,未来新零售线上、线下结合的场景构架,仍将遵循这种流量逻辑。

  新零售线上、线下一体也是保险业的追求

  线上、线下的深入融合,创造了购物、餐饮、社交、娱乐等方面的新零售场景。保险尤其互联网保险也在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新消费场景(如线上展业交易,线下核保理赔),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形成的更加便捷化、多样化、专业化、精细化、差异化的服务模式牵引保险消费升级,实现服务价值最大化。

  移动互联网的高度发展,使移动支付、微信等深入到每一个人的身边,这对保险业来讲意义非常深远。移动支付的普及,将消费者在线下最高频的支付行为进行了数字化,而且这种数字化能够与消费者的很多其他线上行为发生联系,可以用一个统一的体系完整打通(这是过去大量人力物力都难以完成的)。而能否将技术、产品、服务能力深入到场景中去,能否把场景价值链做透,决定了险企在互联网保险上能够走多远。线上、线下一体的场景化保险,将保险嵌入客户生活细节中,具有触发式优越性,让客户重新认识保险,激发客户对保险的需求,真正深掘场景中客户需要的功能,并能即时、灵活、可变、充分地为客户提供任意选择的风险解决方案,更好地完成和解决客户实际保障需求,也给险企带来一个全新的业务逻辑。

  提升体验和效率是新零售的关键

  新零售模式的关键在于体验和效率的提升,主要解决的是“客户体验和满意度”问题。保险发展的新趋势,就是要积极推动供给端的效率革命和消费端的体验革命,也是要提升“客户体验和满意度”,最终的成果落在保险消费体验的提升上。让保险客户享有互动性的、很便捷的、差异化的、更完美的体验,促成险企与客户之间的交流和信任感,使客户在非常宽松的、与众不同的体验中充分满足所需,并在体验过程里对保险产品有完整的认知和最终决策;同时,险企以实在、优惠、千人千面个性化的推荐,为客户提供更为完善的产品服务,让保险更好地与客户匹配,这很好地体现了保险的核心价值“为每一位客户带来生活品质的保障和提升”。

  新技术赋能新零售也为保险赋能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予新零售很多新的能力。保险业正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变革核心业务,打造新的保险经营模式。通过大数据运用,特别是数据分析技术,实现数据驱动的客户个性化需求识别,深入挖掘客户信息,使数字企业和数字客户共同组成数字保险业务;让保险产品敏捷化,及时提供产品反馈;将保险业务服务化,使每个业务环节都变成服务。

  新零售和保险都致力于以人为本

  新零售的理念是“完全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保险的理念是“客户需求至上”,保险与新零售在理念上不谋而合。保障是保险业的根本功能,保险旨在为百姓提供刚需风险保障,让保险进入千家万户,并由以往的增收保费和扩大市场份额为中心,向保障客户利益和提供精准服务为中心转变。市场竞争的重点将不再聚焦于产品,而是从向消费者销售产品转向服务消费者,转向基于服务的成果。

  未来保险不断进化的势能,不再是保险产品本身,而是一系列服务的组合(互联网保险将是基于产品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将深挖服务的各种可能性,进行独特的服务创新,提升服务的主动性,以服务形成价值转化链。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是新零售的目标,也是保险业始终坚持的方向。

  向新零售转型,将是保险业下一个转型发展方向。保险新零售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体验为核心,将依托先进技术对固有业态结构及生态圈进行赋能升级,更好地整合产业链的上下游,加速融合线上线下的需求和资源,加快推进前后端整体式改造,全面改变保险营销体系,实现服务的全场景全方位升级。

  未来的保险新零售,不是哪一家险企自己进行的,也不是哪一家平台掌控的,而是大家共享、共赢的全新模式。这一新模式,将打造一个更加开放的生态,更好地释放保险业的服务能力。保险新零售有待发展,或许将成为又一个保险业的热度。


车车科技开启保险新零售战略

  北京车与车科技有限公司CEO张磊日前宣布,车车科技将开启“保险新零售”战略布局,同时还宣布收购亚洲最大的保险经代集团泛华金控旗下的车险业务板块。


  张磊表示,车车科技建立的“保险新零售”体系,是从技术创新、基础设施、产品采购、合约管理、日常运维等层面打造端到端的在线服务流程,实现保险营销线上线下业务一体化,多场景销售、服务、保单管理标准化,促进产业链变革。

车车科技开启保险新零售战略

  成立于2014年的车车科技,目前保费规模累计突破30亿元,已经完成B轮2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此次收购完成后,车车科技将成为拥有中国最大的保险交易基础设施网络的科技公司。

  泛华金控CFO葛蓬表示,泛华将出售全国专业保险代理牌照以及线下100多个城市的交易和服务团队,利用车车科技的技术整合能力进一步完善“保险新零售”的体系。

  张磊表示,车车科技将通过保险科技创新继续深耕线下保险产业链,并与线上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全场景赋能,通过大数据再造保险交易服务流程,改变传统保险销售模式,为更多场景提供直销型的产品。


  所谓“保险新零售”是指,融合线上与线下需求和资源,用互联网技术和方法,全面改变保险营销的体系。具体包括,从产品销售端转向用户需求端;从金字塔销售体系转向为全景销售体系;从追求销售利润转向服务增值。


- THE END -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达尔文9号
有机会返还保费
7199
i无忧2.0
常见病投保宽松
6203
祥瑞保2.0
重疾不分组多次赔
5549
超级玛丽9号
同种重疾可二次赔
5081
悦享生活
核保宽松
4516
小青龙2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3449
青云卫3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3026
大黄蜂10号(全能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
2675
达尔文8号
可选重疾病种不分组多次赔
1585
小淘气2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20%
1381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