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并非都是个人自己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主体主要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申报方式取决于是否存在扣缴义务人以及所得类型。一般来说,如果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如工资、薪金等),且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个人所在单位或支付所得的单位会作为扣缴义务人,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无需自行申报。对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或者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纳税人需要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此外,对于综合所得,如果需要在次年进行汇算清缴,也应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这通常涉及到对全年收入的汇总和税款的结算,可能需要个人自行申报。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取决于个人的具体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工资等综合所得会由扣缴义务人代为申报,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取得其他类型所得或需要进行汇算清缴时,个人可能需要自行申报。因此,纳税人应了解自己所得类型和申报要求,确保按时、准确申报并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