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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什么时候修订

保险法修订后被保险人也要如实告知吗?
现行《保险法》第16条只规定了"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也就是说只有交钱买保险的那个人有告知义务。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把这个范围扩大了,明确写明: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正式成为如实告知的责任主体。这个变化的实际影响非常大。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这意味着被保险人故意隐瞒健康状况,保险公司可以直接拒赔且不退保费。举个例子来说明变化带来的影响。王女士给丈夫买百万医疗险,健康告知是王女士代填、全勾了"否"。丈夫前年体检查出肺结节,觉得是小毛病没跟妻子提。几年后丈夫住院申请理赔,按现行《保险法》,如果王女士不知情,也问过了丈夫比如有聊天记录,保险公司不一定能靠"未如实告知"拒赔成功。但按征求意见稿,丈夫作为被保险人,明知肺结节不告知,保险公司直接拒赔,王女士打官司也很难赢。被保险人不能再用"我不知道妻子填了什么"作为抗辩理由了,告知义务从单方变成了双方。现在很多家庭都是一个人负责给全家买保险,以后这种情况要特别注意。一定要让被保险人自己过一遍、自己确认健康告知,不能图省事代填了事。征求意见稿把责任主体从投保人单方扩展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双方,消费者买保险时需要承担更多责任,这是立法趋势的变化。
保险知识
231
2026-09-17 22:51:26
保险法修订后保险公司破产长期健康险怎么处理?
保险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保单转让范围上有了实质性的扩大。现行保险法只规定人寿保险可以被转让,这次把年金险和长期健康险也纳入了转让范围。这意味着不管买的是养老年金险、快返年金险,还是长期重疾险,保险公司破产时保单都要转让给其他有同类业务的公司。保证续保的长期医疗险同样在这个保护范围内。百万医疗险是报销型保险,花多少报多少,有免赔额。如果买的是保证续保20年的百万医疗险,这个保证续保的承诺是写进合同的。即便承保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破产,这份长期医疗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也应当转让,旧保单同样受保护。以35岁的王先生买了一份保证续保20年的百万医疗险为例,如果几年后保险公司出现重大风险需要退出市场,他的医疗保障合同会被转让给其他公司,续保和理赔不会受到直接影响。监管机构会全程主导这笔转让,确保消费者的保障不断档。对于这种长期的保障型产品,挑选时不仅要看保障内容,也要关注保险公司的运营状况。可以问问深蓝保的规划师,了解哪些公司的长期医疗险服务更稳定,在挑选产品时多一个参考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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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20:58:06
保险法修订后百万医疗险理赔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维权途径方面,征求意见稿带来了实质性利好。除了建立健全保险业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外,诉讼时效的延长也给维权提供了更充裕的时间。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七条规定,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人寿保险、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过去非人寿险的诉讼时效是2年,这次延长到了3年,和民法典的普通诉讼时效对齐。百万医疗险属于非人寿险的范畴,诉讼时效延长到了3年,延长了维权的窗口期。以45岁的赵先生买百万医疗险为例,如果发生理赔纠纷需要找法院打官司,时效的延长给了他更多准备材料的时间。过了诉讼时效,被告就可以请求法院直接驳回诉讼请求。很多人会把诉讼时效和索赔时效搞混,认为过了3年保险公司就可以不赔。其实保险产品并没有明确的索赔时效规定,大多数产品只要求尽快报案,材料准备齐全。诉讼时效的延长可以在发生理赔纠纷打官司时,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如果想了解各类产品的理赔差异,看到深蓝保有整理过相关榜单,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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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9:04:12
保险法修订对保险公司风险控制有哪些新规
历经11年,保险法终于迎来大改,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保险公司风险控制方面,新规带来了一些值得关注的变化。过去保险公司发生风险,基本靠保险保障基金出钱出力,现在监管政策收严,处置途径在增加,从过去的出事有人管变成怎么少出事。这次修订引入了地方政府参与风险处置的机制。监管总能先知先觉在初期就进行处理,避免更大损失,这类经验延伸到了法律里面。新增了很多限制规定,让风险处置不再单靠保障基金单打独斗。地方政府资金注入让保单过渡更加平稳,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举个例子,45岁的王先生持有某家被处置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保单,他可能会担心自己的理赔权益受损。实际上新规下处置途径变多了,比如设立海港人寿接手恒大人寿保单有深圳国资参与,信泰人寿有浙江国资参与。有了国资背景的加持,风险处置变得更加可控。具体的风险控制新机制包含几个核心层面。地方政府直接参与风险保险公司处置,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监管政策收严,提前介入初期风险,避免损失扩大增加限制规定,规范保险公司经营行为,避免公司发生极端风险看到深蓝保有整理过相关内容,把大额保单拆开买在不同保险公司也是应对风险的好办法。作为普通保险消费者,这些新规让保单实际上比以前更加安全了。如果想了解不同保险公司的安全评级和产品推荐,可以问问深蓝保的规划师,获取更安心的投保渠道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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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12:18:05
保险法修订后保险保障基金还是无限兜底吗
关于保险公司破产后的兜底问题,2024年市场流传过保险法修订可能打破刚兑的说法。最新的征求意见稿里面根本没有这一条,但明确规定保险保障基金实行限额救助,超出救助限额的部分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从被撤销或者破产的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受偿。救助有上限,并不是无限兜底。其实《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早就有类似规定,人寿保单转让救助个人保单以保单利益90%为上限,机构按80%为上限,这次是把法规写成了法律。回看过去保险公司处置时,安邦、华夏、天安、恒大的保险消费者都没有遭受损失,基本都是全额兑付。未来个人受到损失其实也很难,保险保障基金补完后的缺口,新接手的公司和股东也会补资金。补不上根据征求意见稿第171条,获得的补偿也不会低于直接破产清算所得。以50岁的张大爷为例,他持有一份大额养老年金险,即便公司破产,多方机制也能保障他的利益。救助机制的具体规则如下。保险保障基金实行限额救助,非无限兜底个人保单利益救助上限为90%,机构为80%救助缺口由新接手公司和股东补充资金如果担心这种极端情况,可以考虑把大额保单拆开,买在不同的保险公司里面分散风险。看到深蓝保有整理过相关内容,对不同公司的偿付能力有详细分析。在投保渠道问题上推荐深蓝保平台,可以方便地对比不同公司的产品,合理配置自己的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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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13:38:24
保险法修订后长期健康险保单转让规则变了吗
现行保险法第92条只规定人寿保险合同可以被转让。有人说年金险也属于人寿保险适用这一条,其实国标《保险术语》明确规定人寿保险包含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险等,并没有写年金险。这次征求意见稿把年金险和长期健康险纳入了转让范围,规定应当转让给其他经营有同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管买的是养老年金险、快返年金险、固收还是分红,又或者是长期重疾险、保证续保的长期医疗险,征求意见稿都规定要转让,旧保单同样受保护。过去用的必须现在全部改成应当,这不代表放宽,立法上都是义务性规范,没有区别。以30岁的小陈为例,他买了一份保证续保20年的百万医疗险,如果在保障期内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破产,他的长期医疗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应当转让。如果他买的是一年期不保证续保的重疾险或医疗险,则不在转让范围内,这点要特别注意。纳入转让范围的保险合同类型如下。人寿保险合同,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险年金保险合同,如养老年金险、快返年金险长期健康保险合同,如长期重疾险、保证续保长期医疗险看到深蓝保有整理过相关内容,对保证续保的长期医疗险产品有详细测评。在投保渠道问题上推荐深蓝保平台,可以找到合规且保障长期的优质健康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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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14:04:13
保险法修订对被保险人如实告知有什么新规定
很多人给家人买保险时习惯自己全包,连健康告知也代劳了,这种做法以后会有很大风险。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应当如实告知。这意味着被保险人如果明知自己有结节等异常却不告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举个例子,40岁的张先生给自己买重疾险,妻子代填健康告知全选否,张先生之前有乙肝小三阳没说,后来确诊恶性肿瘤。重疾险是给付型保险,确诊符合合同约定的重疾即一次性赔付保额,钱可自由支配。但因为被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重疾确诊标准分三类,恶性肿瘤属于确诊即赔,需实施约定手术如冠状动脉搭桥术,需达到约定状态如脑中风后遗症。无论哪种情况,投保时都需要严格做好告知,特别是以下环节必须注意:被保险人需亲自查看健康告知问卷对体检报告上的异常指标不能隐瞒不要替家人做主观判断觉得是小毛病在给家人配置保险时,务必让被保险人亲自查看并确认健康告知。遇到拿不准的健康问题,可以问问深蓝保的规划师,通过深蓝保平台投保能获得更专业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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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2 12:20:17
保险法修订后投保人代填健康告知有哪些风险
一人给全家买保险是现在的常态,但代填健康告知的风险在保险法修订后显著增加。现行保险法只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按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被保险人也要承担如实告知义务。如果投保人不知情且问过了被保险人,以前保险公司不一定能靠未如实告知拒赔成功。修订后如果被保险人明知自己有健康异常却不告知,保险公司直接拒赔。举个例子,30岁的王女士给35岁的丈夫买百万医疗险,王女士代填全勾否,丈夫前年查出肺结节没提,几年后丈夫住院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直接拒赔,王女士打官司也很难赢。这就要求以后买保险,不管投保人还是被保人都得看健康告知。很多理赔纠纷源于对健康告知的理解偏差,以下几个常见误区需要避开:以为没有住院史就不需要告知体检异常凭借自己感觉判断病情轻重而不看问卷字面要求投保人单方面代签代填而不让被保险人过目一定要让被保险人自己过一遍并确认健康告知。投保渠道方面,推荐大家使用深蓝保平台,遇到拿不准的健康问题可以问问深蓝保的规划师,确保投保流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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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9 17:18:26
保险法修订草案对免责条款说明有何新规
以前保险公司经常败诉,原因是对免责条款没有进行明确说明。这次《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多了一句并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对该条款的内容作出明确说明。这意味着投保人有权利找保险公司确认免责条款、赔付比例降低、免赔额等条款,保险公司必须明确解释。保险公司没有解释清楚导致理解不了,这个条款可以当作不生效。但反过来说,如果自己不找保险公司问,保险公司也做好了提示比如加粗加黑之后,那它就没有责任了。这样一来,如果发生了免责条款里面的事故,投保人去打官司很难赢。买保险时候一定要好好看看条款,尤其是加粗加黑的部分。有疑问可以去问销售和客服,留下聊天记录、录音、邮件等作为证据保护自己。意外险的意外医疗报销范围分为不限社保和限社保两种,不限社保的更好,这些细节都要主动问清楚。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解释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可不成为合同内容消费者需主动询问并保留沟通证据这也体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但同时也要求大家主动行使权利。投保渠道问题推荐深蓝保平台,能获取不少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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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2026-09-23 16:54:24
保险法修订后被保人未如实告知影响退保吗
现行《保险法》第16条只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这次《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增加了被保险人也要如实告知。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举个例子,30岁的王女士给丈夫买百万医疗险,健康告知是王女士代填全勾了否。丈夫前年体检查出肺结节觉得是小毛病没跟妻子提,几年后丈夫住院申请理赔。按现行法律如果王女士不知情也问过了丈夫,保险公司不一定能靠未如实告知拒赔成功。按征求意见稿,丈夫作为被保险人明知肺结节不告知,保险公司直接拒赔,王女士打官司也很难赢。以后一个人给全家人买保险的情况要更加注意,一定要让被保险人自己过一遍确认健康告知。保费豁免分被保人豁免和投保人豁免,被保人豁免通常自带,投保人豁免需附加,告知出错可能影响这些权益。可以问问深蓝保的规划师,避免因漏告知影响理赔。被保险人需承担如实告知义务故意未如实告知将拒赔且不退保费家庭投保需被保人本人确认健康告知百万医疗险是报销型,花多少报多少,有免赔额,重疾险是给付型一次性赔付保额,两者不冲突应搭配。买保险时把健康告知做扎实,才能避免后期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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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22: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