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安全保综合意外险主要保障以下几个方面:1.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如果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赔付相应的保险金。2.意外伤害医疗:因意外伤害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如180日内)对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通常,这部分赔付会扣除一定的免赔额(如100元)。3.住院津贴: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入院治疗,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住院误工津贴日额和住院护理津贴日额给付津贴,累计给付天数通常有限制(如90天为限)。4.交通意外伤害保障:提供以乘客身份乘坐飞机、火车(含地铁、轻轨)、轮船、汽车(含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时的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障。具体保额根据所选择的保险计划和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型而有所不同。此外,根据具体的保险计划和条款,平安安全保综合意外险还可能包括其他附加保障,如紧急救援服务、自费药报销等。请注意,具体的保障范围、保额和赔付标准可能因保险产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购买前,建议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以了解所购买产品的详细保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