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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问答 > 失业保险有什么规定

失业保险有什么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在这種情况下,应当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例》对不得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保障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失业人员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违反本规定擅自终止其失业保险待遇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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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
2022-01-25 12:54:29
关于外地打工者失业保险问题北京有什么规定
北京市失业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已明确了相关办法。外埠城镇职工回原籍就业时,失业保险关系可转回原籍。若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继续留京,也可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北京户籍人员失业保险也可异地转入。失业保险可转回原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保险法7月起正式实施,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北京市早在2000年就明确了全市失业保险转移接续的办法。目前北京市失业保险已经可以进行跨省转移接续,外地城镇职工中止合同回原籍的可一并转移到当地,继续留京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金。京籍失业险可异地转入同时,在外省市就业的北京市户籍职工,其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将失业保险关系及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到北京市。其可按照规定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以本市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户口迁往外省市的失业人员,可在北京市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可选择将失业保险关系及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到户口迁入地,到户口迁入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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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2 09:50:23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哪些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知识
失业保险金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受欢迎的,因为它可以在我们失业的时候给我们一些保障,它是指失业保险机构依法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的基本生活费,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给予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费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提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哪些规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本单位失业前所用时间和本人累计缴费额,分为三级。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在一年以下五年以下的,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可理解的是,在缴费时间内达到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长短,相应拉开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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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2 09:36:28
保险有什么新规定
最近,保险行业的重大新规定就是重疾新定义的落地首先,部分重疾险赔的钱,会大幅缩水新规把甲状腺癌分成了轻度和重度:轻度只能赔保额的30%,重度才能赔100%。但是根据行业最新数据,轻度甲状腺癌占了所有甲状腺癌理赔的95%,和旧版重疾定义相比,新规的甲状腺癌平均赔偿金额起码少了70%。第二点:轻症的赔付比例变低重疾新规增加了三种高发轻症,包括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但同时也规定了这3种轻症的赔付比例不能超过保额的30%;第三,很多保险公司推出了“择优理赔”的服务择优理赔指的是:凡是买了旧定义的重疾险,将来理赔会按照新旧两版定义中最宽松的那个来赔付,相当于把新旧定义好的部分都包含进来了,像心脑血管方面的疾病,新定义下的重疾险理赔条件会更宽松,但是有了择优理赔,即便买的是旧版重疾险,出事也是按新定义来赔。
保险新规,重疾新定义
保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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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4 16:37:16
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您好!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80%计发。连续缴费1年以上2年以下的,发放4个月失业保险金;连续缴费2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增发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门诊医疗费发放标准:按当月失业保险金的5%计发,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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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7 11:06:04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不同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在性质、领取条件、待遇方面都有区别,具体不同如下:1、性质:失业保险金是针对缴纳了失业保险且失业的用户发放的一种补偿,是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则是针对失业人员的一种扩大化补助。2、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要求用户失业保险缴满一年且并非本人中断就业;而失业补助金对于失业的性质没有要求,只要是失业人员就可以领取。3、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用户还是可以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生育补助费、失业人员创业补贴等;失业补助金则没有其他的额外待遇了。失业保险金是按月发放的,最长发放时间不超过24个月;失业补助金只能领取一次,且领取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往往只能领取其中一种,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朋友,可以尝试申领失业补助金,虽然能够领取的金额比较少,但也能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
社会保险
3236
2022-12-27 15:05:33
失业保险有什么作用?
失业保险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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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 10:48:33
呼伦贝尔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规定,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保险对于每一个城市的人来说都很重要,呼伦贝尔市也不例外,失业保险是五种保险之一,但许多人对失业保险并不熟悉,失业者也不知道自己能得到多少失业保险。呼伦贝尔市失业保险金额由被保险公民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时间越长,领取失业保险的金额就越多。支付的失业救济金数额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失业保险费按月标准为782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提示:呼伦贝尔市的失业保险金是多少?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年5年的,失业保险缴费月标准为782元;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10年的,失业保险缴费月标准为809元;累计缴费时间为10年以上15年以下,失业保险金的月标准为8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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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3 18:52:13
关于南京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南京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前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所以,单位申报社保缴费基数高低与劳动者失业后得到的失业金待遇是有关联的。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南京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有哪些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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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6 14:36:34
湖南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湖南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下面为大家介绍湖南失业保险赔偿标准的情况。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定:(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提示:湖南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由设区的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确定,并且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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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4 1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