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给付型重疾保险是一种重疾险的特殊类型,与普通重疾险不同,它允许被保险人在获得重疾赔付后,保单仍然有效,并且可以继续享受其他保障。这种保险的特点在于,重疾赔付不会影响其他保险责任的履行,比如身故保障或轻症赔付。具体来说,额外给付型重疾保险的赔付方式如下:1.重疾赔付:当被保险人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额进行赔付。2.其他保障继续有效:重疾赔付后,保单不会终止,被保险人仍然可以享受其他保障,如身故保险金或轻症赔付。3.保障叠加:如果被保险人后续发生其他保险事故,比如身故或轻症,保险公司会再次进行赔付,保障责任可以叠加。举例说明:假设某人购买了一份额外给付型重疾保险,保额为50万元。如果他被确诊为癌症,保险公司会赔付50万元。之后,如果他不幸身故,保险公司会再次赔付50万元的身故保险金。这种保险的优势在于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适合希望获得多重赔付的人群。不过,额外给付型重疾保险的保费通常较高,投保时需要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能力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