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门诊报销:(1)报销比例①.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③.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④.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2)起付标准①.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②.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③.二级医院,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④.三级医院,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⑤.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⑥.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二、农村住院报销:(1)报销比例①.镇卫生院报销60%;②.二级医院报销40%;③.三级医院报销30%。(2)报销标准①.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②.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三、农村大病报销比例(5000元以上)(1)5001-10000元报销65%(2)10001-18000元报销70%。(3)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四、农村医保各类人群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1)学生、儿童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18万元以下)1.报销比例①.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②.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③.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2.起付标准①.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②.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③.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2)70周岁以上老年人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10万元以下)1.报销比例①.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②.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③.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2.起付标准①.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②.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③.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