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 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

2016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16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仅供参考!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个人不缴费。跨省及跨行政区域较大的行业企业,在黑龙江省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纳入省级财政专户。第五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待遇
其他
2380
2023-09-17 03:19:37
沈阳失业保险条例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基金数额,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本行政区域失业保险费的费率。该条例表明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领取,社会保险
基础知识
911
2023-09-19 03:19:28
安康失业保险条例
为保障安康市失业员工的劳动权利,促进再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安康失业保险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吧!失业金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按安康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安康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安康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上可知,安康失业保险条例适用于本市境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本市的失业人员只有满足已参保并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这三项条件的才能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领取,社会保险
基础知识
1498
2023-09-17 03:27:11
内蒙古失业保险条例
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内蒙古失业保险条例包含哪些内容?本条例包含的内容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广大参保者所关心的失业保险待遇以及失业保险基金的构成。
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领取,社会保险
基础知识
2342
2023-09-17 03:24:26
辽宁失业保险条例
辽宁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颁布了辽宁失业保险条例,很多参保者不知道条例内容,大概内容包括条例适用范围、失业保险缴费规范、缴费比例一级失业保险基金是由什么构成的等,下面我们一起来纤细了解一下。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结合辽宁实际情况,制定条例。第四条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征缴。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八条破产企业应当优先从资产变现收益中清偿欠缴的失业保险费。企业经营权或者所有权变更,应当清偿欠缴的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保险
基础知识
2332
2023-09-17 03:26:58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条例
呼和浩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满足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的的参保人可以领取失业金,并且对领取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呼和浩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有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等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
基础知识
1171
2023-09-19 03:15:29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失业登记凭证和个人身份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籍的,到本市居住地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应当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按照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确定。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障资金
基础知识
2262
2023-09-17 03:28:14
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业务,其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十条 单位应当在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数额和参保职工名单。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每季度公布一次本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失业保险基金依法免征税费。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手续的,应当事先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二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终止劳动合同,失业保险费
其他
2004
2023-09-19 03:18:54
莆田失业保险条例简介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每季度公布一次本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情况。失业保险基金依法免征税费。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手续的,应当事先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第十八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生活补助费的单证;对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并退回有关材料。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失业保险费,失业证明
基础知识
964
2023-09-17 03:21:34
山东失业保险条例简介
《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参保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成本中列支;参保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行政事业费或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参保职工个人按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下面我们看看山东失业保险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山东失业保险条例对山东省失业保险作出各项规定,以完善住失业保险的缴费和报销,体现制度的公平性。
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领取,社会保险
基础知识
1382
2023-09-17 03: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