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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告知

原创:深蓝保 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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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补充告知

 

补充告知,指购买保险后,投保人主动告诉保险公司,投保前忘告、漏告的被保人健康状况、疾病史或健康告知涉及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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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需要补充告知

 

买保险要符合健康告知,这是最基本的原则,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重大过失等原因,投保前未如实告知,日后发生理赔,保险公司有权拒赔或解除合同。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考虑补充告知:

 

忘告漏告:有些疾病史可能时间比较久远,或有些疾病医生说没事,自己也没放在心上,比如乙肝、结节等,导致健康告知时未如实告知。

 

现实中,有的业务员还会跟客户说,只要没住过院,健康告知全填否,甚至健康告知书都是由业务员代为填写,也会导致一些漏告情况。

 

医保卡外借:如果自己的医保卡给过家人买药、外借他人就医等,已经很难说清楚到底是别人的就诊记录,还是自己的,为避免日后纠纷,还是补充告知最为有利。

 

如果只是感冒发烧、肠胃炎这类小病,健康告知没有涉及,即使告知了,也不会影响承保决定的,就不需要补充告知。如果有特殊情况,自己也不确定,还是建议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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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充告知

 

申请补充告知,一般需要提交保险合同、《投保单补充更正确认书》、身份证明、《补充告知问卷》等,具体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或咨询您的代理人。

 

找保险公司: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告知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和投保时间等情况,并说明自己补充告知的原因,也可以亲自前往保险公司柜面办理。

 

找代理人:可以联系您的代理人,让其代为补充告知,代办完毕后,注意查收保险公司的办理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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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有什么影响

 

维持承保结论:如果情况轻微,不影响保险承保决定,补充告知后,保障不变。

 

除外责任或加费:如果补充告知的情况导致风险增加,风险增加的部分,保险公司可能不保,即除外责任,如果继续承保也会增加保费。

 

解除合同:如果补充告知的是比较严重的疾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虽然《保险法》规定,合同成立 2 年后,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如果出险,应当理赔。但是,如果恶意隐瞒、欺诈骗保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熬过两年,也不一定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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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示例

 

以百年康惠保旗舰版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为例:

 

7.6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会向您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责任条款内容。我们会就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我们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我们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