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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医疗保障局

工伤保险是五险中的一种,用人单位都会为其在职员工缴纳。如果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在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时,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工伤认定。享受其工伤保险待遇。那关于工伤保险待遇,湖北十堰就此又做新调整:其见以下新规:根据相关规定,十堰调整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范围涵盖2013年12月31日前,十堰市境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为加强我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杜绝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确保全市环境安全。日前,十堰市环保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力争用4年的时间在全市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全面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
日前,笔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由市政府批复同意的《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相关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实施办法》,已由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给市城区各参保单位和市直社保经办机构。该办法对相关社会保险政策进行了阶段性调整,以帮助企业切实解决生产经...
昨悉,鄂州市出台农民工参加医疗和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凡该市内的用人单位,无论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医疗、工伤保险,参保农民工可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其缴费基数、工伤认定、鉴定及工伤待遇等...
业内表示,如果最终改革方案获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新部门的成立有望加速开启城乡医保制度的合并之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合一”也将不再遥远。“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三种基本医疗保险以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职责拿...
昨日下午3时,省发改委、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湖北保监局在汉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新近出台的《湖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全省动员。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刘树生在电视电话会议上,就患者关心的...
据悉,每年人社部门都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统计部门统计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调整,以确定下一个缴费年度内的社保缴费基数。2011年6月,十堰市社保缴费基数由原来的1050元/月调整为1236元/月,今年7月开始,十堰市社保...
第十三条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
十堰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是直属市政府领导的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会计科、资金管理科和信贷科四个科室,下设东汽公司分中心、汉江集团、郧县、丹江、竹溪、竹山、郧西、房县八个分支机构。上文就是关于十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简单介绍,该中...
“小病拖,大病挨,倒了床才往医院抬”是湖北省民族地区以往城镇居民和农民医疗情况的真实写照。近几年来,湖北省民族地区积极探索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成效显著。2008年6月23日,恩施州政府印发《恩施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要求...
近日,笔者从该市民政部门获悉,为妥善解决好2011年民政管理的特殊困难对象,及时享受各类医疗保险待遇,着力解决了他们大病无钱住院就医和有效地提高他们的医疗救(补)助水平,该市民政按规定为城乡特殊困难群众代缴了各种参保费用。该市民政根据参加新...
9月17日,记者从宿迁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宿迁实际,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宿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省政府办公厅精神,切实减轻城镇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现对进行部分修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七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由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定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且执行基本药...
为给十堰市民提供方便,小编整理十堰医疗保险查询方法。十堰医疗保险上门查询十堰市基本医疗保险中心成立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隶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副县级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十堰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医疗保险...
十堰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可申请生育保险报销,这是女性职工的基本权益。市民需携带收费单据、准生证、出生证和医保证的原件等材料去社会劳动保险处申请办理。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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