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的稿酬所得,指的是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之一。关于稿酬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减去费用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减去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可以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所以其实际税率为14%。此外,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所得,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按分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总的来说,个人所得税中的稿酬所得是针对个人出版、发表作品取得收入的一种税收,其计算方式和税率都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