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养老金调整方案如下: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本养老金。2、挂钩调整(1)缴费年限在15年及以下,每满一年增加1.5元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足15元补足至15元。缴费年限在15-30年之间,每满1年增加2.5元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在30年以上,缴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基本养老金。以上缴费不满一年,按1年计算。(2)在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基础上,增加2%。3、适当倾斜调整在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男性和满65周岁的女性(不满8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的劳动模范、省先进生产(工作)者、企业退休的原工商业者,经这次调整后养老金低于平均水平,将按规定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