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育医疗待费用报销方面,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具体的报销限额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不同地方的生育险报销是有差别的,以深圳为例,生育险报销条件如下:(1)参保者缴费时间满足一年的生育的,在其分娩后不超过1年的/计划生育手术后不超过1年的可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医疗费用报销;(2)参保者累积缴费时间不满足一年的生育的,等到缴费时间达到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3)参保者缴费时间满足一年的,其没有就业的配偶生育的,参保者在其没有就业配偶分娩后不超过1年/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按照相关的规定申请其没有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4)参保者累积缴费时间不满足一年的,其配偶是没有就业的且生育的,等到参保者的生育保险缴费期限满足1年后,在1年内申请其没有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