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根据举报和反映,目前仍有部分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发布招生广告和虚假宣传的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培训秩序,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直接管理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违规广告整治工作以及各区整治工作的督导。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实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广告清理整顿工作,发现违规的,立即责令改正。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未经备案,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