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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医疗保险公司

日前,随着《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发布,我省作为全国医改试点省份正式全面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记者昨日了解到,福州市的具体医改方案正在加紧制定讨论中,全市13家市属公立医院将与省属公立医院同步实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今年上半年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州市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养医以来,运行效果良好。从上年12月末开始,整个福州市总共有30家县级医院开始实行药品和耗材零差率销售,同时,医疗服务价格和财政补贴等方案也是逐步落实。
近日,福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日前就劳务派遣职工、社区或村居工作人员、高等教育、医务系统等特殊群体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等出台细则。记者获悉,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不搞“一刀切”,聘用的劳务人员均只需缴纳36元。《福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管...
今天小编就来介绍一下高端医疗保险以及哪种高端医疗保险公司比较好。
昨日,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因今年行政事业单位调薪和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较迟,导致今年公积金基数调整的工作量翻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承办银行研究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据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上述原因造成部分单位在办理公积...
福州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问答:1、参保城镇居民转外地就医,医疗费用如何结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直接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结算。申请异地安置必须由单位或本人向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填写《福州市参保人员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申...
一、申领金应具备的条件:根据《福建省》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福建省福州市最新出台了针对就业困难群体提高社保补贴的政策,对于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每人每年最高可补3243元,企业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每人每年最高可补9708元。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在榕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可...
榕人社就〔2018〕4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印发给...
自2019年7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与“统账结合”的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原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大病统筹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和原参加我市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统一转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福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从下月1日起施行。政府补贴每年最高85元《办法》称,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养老金《办法》透露,年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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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昨起施行,实现六个“统一”,缴费25年方享退休人员基本医保■记者朱毓松市政府昨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细则提出,福州市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
带大家具体来了解一下福州市补充医疗保险的内容。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向商业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医保中心统一代征代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比例分两段:实赔8万前即医疗费在45000元至125000元部分,按90%给付;实赔...
从福州市社保中心获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日前联合转发《福建省商贸、餐饮、住宿等私营企业和个体服务行业参加工伤保险指导意见》,将个体工商户雇工纳入工伤保险范畴。据悉,2004年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个体户及雇工可参加工伤保险,...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称,福州市已基本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镇居民也像城镇职工一样,可以享受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保费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中列支,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且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00元。福州市人社局表示,凡符合...
《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同时通知借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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