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将正式由“当月收当月”改为“当月收上月”,实现与其他社会保险征缴时间的统一。市(北京)劳动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时间的通知》,对3月—4月期间的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做出适当调整。调整后,4月份就成了医保的“轮空期”,即企业及在职职工将暂不必缴纳医保费,等到5月再行征缴。因此,4月份将成为一个“轮空期”,该月参保单位将无须缴纳医保费。但市劳动保障局提醒,本月暂停对其的二次扣款业务,5月起,扣款时间恢复正常。3月份停办和4月份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一并在4月1日至4月25日期间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