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保险公司称车辆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检验,其属保险免责事由,故仅能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拒绝对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即机动车未年检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而车辆年检的目的,是对车辆能否安全运行作出评价,以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案投保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虽未及时年检,但并不能说明该车安全性能上的缺失,且本案所涉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并非投保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造成,即与保险车辆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无关。由于车辆未年检与事故发生没有因果关系,故保险公司一般应在商业车险承保范围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