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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医疗保障局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兰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决定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6%调整为8%,个人缴费比例不变。新调整提高的费用,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管理使用。据介绍,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实行全市统一筹资比例。例如:某单位有职工100人,月工资总额200000元,用人单位每月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200000元8%=16000元,这比之前的6%的比例多缴纳4000元。与此同时,兰州市政府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统筹支付限额由原来的4万元调整为6万元。
业内表示,如果最终改革方案获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新部门的成立有望加速开启城乡医保制度的合并之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合一”也将不再遥远。“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三种基本医疗保险以及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职责拿...
兰州市人社局日前出台的《兰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规定,参保居民在二级以下(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检查、治疗,费用超过50元以上、300元以下可以由统筹基金报销40%。门诊统筹基金从当年筹集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总...
9月17日,记者从宿迁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宿迁实际,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宿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省政府办公厅精神,切实减轻城镇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现对进行部分修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七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由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定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且执行基本药...
与此同时,有不少城市开始推出一些残疾人医保新政策。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残疾人数量较大,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残疾人的医疗保障,目前大部分市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已由政府买单。提高报销额度也是兰州市城关区医保局...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当年和次年个人医保费用,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超过六个月的按学龄前儿童规定办理参保手续。纳入免费治疗的项目,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12月27日下午,兰州市召开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目的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监督体系,加强对社保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工作的监督,保证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副市长、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主任曹...
年龄条件:首次投保的人员,男职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职工年龄在40周岁以下。办理投保所需报送材料: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要求续...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兰州市无业人员购买养老保险条件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凡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以自由职业...
兰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明日起执行。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相应调整,调整后,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普遍有降: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由400元调整为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由550元调整为4...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巩固医保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愿骗”的监管新格局,市医疗保障局从本月起到年底,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攻坚”行动,杜绝欺诈骗保行为。据了解,“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将对全市范围内各定点医疗...
11月30日起,兰州市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将实施新的政策。据了解,2012年4月1日起,兰州市开始执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取消了等待期,让新生儿出生后即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填补了新生儿出生后的医保空档期。此次,兰州市人社局针对近年来...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享受医疗补助政策。第八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职工自批准退休的次月起,本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首次缴费时须一次性预缴1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缓...
袁占亭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兰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出台8月30日讯据兰州日报报道8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兰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送审稿)》、《兰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及人防工...
从今年1月1日起,兰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去年的380元提高至420元。同时为了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今年兰州市还将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兰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报销额度为3万元,3万元以上今后将进入全省城乡居民...
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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