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的哪八大措施?加强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彭玉婉
2.2K
前言: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政府《意见》正是基于这一背景,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从加强和规范医保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险权益的角度出台了新规。配套三新规今年起施行《关于部分慢性病参保患者处方用量使用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作用:保障慢性病参保患者用药需求,规范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被委托人应同时出具本人社会保障卡。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当前,本市医疗保险制度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保障、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和经办服务快捷高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合理、不和谐的现象,突出表现在医疗费用增速过快、欺保骗保时有发生、就医诊疗行为不规范、把医疗保险误认为是福利,医保资金不花白不花,等等,侵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对广大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构成了严重威胁。
如果这些现象和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正确引导,将不利于医保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市政府《意见》正是基于这一背景,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从加强和规范医保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险权益的角度出台了新规。
核心内容:共分八个方面
一、对医药费用增长和医保基金支出实行双控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对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
三、进一步加大对医保服务医师(药师)监督管理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就医诊疗的监督管理。
五、建立参保人员实名就医制度。
六、对公务员门诊医疗费报销方式进行调整。
七、进一步加强网络实时监控力度。
八、全面深入地开展医保违规专项治理活动。
亮点概要:重点人群重点单位对症下药市政府《意见》突出了医疗保险事前管理与事后监督并重的理念,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单位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重点群体作为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当前突出存在的社保卡使用不规范问题的解决摆在突出位置,同时明确建立医保执法机构,实行实时监控的科学手段,加大力度查处骗保违规违法行为。
配套三新规今年起施行《关于部分慢性病参保患者处方用量使用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作用:保障慢性病参保患者用药需求,规范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名就医管理办法》作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规范参保人员诊疗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药师)名录管理办法》作用: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规范医保服务医师(药师)的诊疗行为。
新规定都管啥一条条跟您说《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意见》
一是要对医药费用增长和医保基金支出实行双控管理。明确了市区两级政府在控制医疗费不合理增长方面的责任,市政府将与各区县政府、医院主管部门签订控费责任书,以医保基金的预算管理为基础,将年度医保基金支出额度分配到各区县政府,由区县政府再分配到各医疗机构,各区县政府在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之间实行总额控制、相互调剂。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要严格服务协议管理,要加大对住院次均费用、门诊日均费用、贵重药品比重、床日费用、个人负担率等内容的考核权重,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考评,要按照考核档次进行分类管理。该文件还授权市人力社保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相关病种、医用耗材、药品等费用情况,以满足百姓就医诊疗的知情权。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医保服务医师(药师)监督管理力度。要建立医保服务医师(药师)动态管理数据库,实行名录管理,通过医保信息网络对医保服务医师(药师)的诊疗行为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就医诊疗的监督管理。在保证参保糖尿病患者正常医疗需求的基础上,实行门诊特殊病就医限额刷卡结算管理。对年度内药品费用超过1万元的部分,先由本人垫付,年终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患有并发症、病情严重转入住院治疗,以及因其他疾病在普通门诊就医的,仍实行联网刷卡报销。
五是要建立参保人员实名就医制度。要求参保人员必须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医疗机构应当查验其身份。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定点药店购药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代为购买。被委托人应同时出具本人社会保障卡。如有违规,两卡同时中止结算功能,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是对公务员门诊医疗费报销方式进行调整。对在职公务员要实行限额刷卡办法。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超过5500元的部分,先由本人垫付,年底由单位归集医药费单据,按照规定的程序统一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七是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实时监控力度。要建立专门的医疗保险执法机构,建设全市统一的医保网络监管平台,对参保人员、医疗机构、药店、医师、药师的就医诊疗行为实时监控。
八是要全面深入地开展医保违规专项治理活动。对查证属实有骗保行为,造成基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在追回骗取的医保资金的前提下,分别作出相应的处理。
《关于部分慢性病参保患者处方用量使用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是严格药品处方管理。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医师应当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处方管理规定的药品用量和时间开具处方。对于部分慢性病、老年病或者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二是延长部分慢性病种取药期限。糖尿病患者使用的降糖类药物、高血压患者使用的降压药物、肝肾移植术后使用的抗排异药物、精神病患者使用的抗精神病药物可以适当延长取药时间。

- THE END -
字数:2010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i无忧2.0
常见病投保宽松
7544
祥瑞保2.0
重疾不分组多次赔
6085
超级玛丽9号
同种重疾可二次赔
5739
青云卫3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4346
小青龙2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4314
大黄蜂10号(全能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
3900
达尔文9号
有机会返还保费
3247
达尔文8号
可选重疾病种不分组多次赔
1764
小淘气2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20%
1453
完美人生2024
80岁前重疾双倍赔
881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