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全国覆盖

朵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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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10月1日起,河南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省份。国家卫生计生委官员介绍,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参合人口近3亿,共筹集大病保险基金53.38亿元,实际人均筹资水平为20元,98%来自于新农合基金。全国共有199万名患者获得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补偿,22个病种的实际补偿比达到69%,大幅度减轻参合患者的经济负担。

10月1日起,河南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的省份。新农合大病保险,就是老百姓说的“二次报销”政策。全省统一补偿标准后参合人员在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费用,扣除新农合累计补偿后,个人合规自付医疗费超过1.5万元的,超过部分实行分段补偿,超过1.5到5万按50%的比例报销,5到10万的部分,按55%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报销。按照不同费用段的报销比例,报销费用最高可达30万元。 近日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5月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已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市、区)。
在试点基础上,我国将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工作,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措施,力争2015年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工作。 据了解,目前大病保险试点地区主要采取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工作机制,部分承办大病保险工作的商业保险公司同时承担了新农合基本业务的经办服务工作,从而实现了新农合经办和大病保险承办的全流程服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官员介绍,2013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覆盖参合人口近3亿,共筹集大病保险基金53.38亿元,实际人均筹资水平为20元,98%来自于新农合基金。123万人次获得大病保险赔付,大病患者的实际报销比在新农合基本补偿的基础上提高了约12个百分点。 此外,2013年,在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天病等20个病种的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还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两个病种列入保障范围内。全国共有199万名患者获得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补偿,22个病种的实际补偿比达到69%,大幅度减轻参合患者的经济负担。
据统计,2013年,全国参加新农合人数为8.02亿人,参合率达99%,实际人均筹资达37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参合农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以上,实际补偿比继续提高。全国累计受益19.4亿人次,同比增长11.3%。 新农合发展背景: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
从2003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 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2010年的覆盖面达到农村的80%以上。2011年2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这份文件明确,2011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均由上一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 2012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原有200元部分,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1] ,对中部地区补助60%,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
农民个人缴费原则上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个人筹资水平提高后,各地要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参合。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2013年9月1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自2013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并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结肠癌、直肠癌等20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 2014年5月27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月25日发布《关于提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方法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320元。
其中:中央财政对原有120元的补助标准不变,对20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安排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和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2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元左右。个人缴费应在参保(合)时按年度一次性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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