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中的身故责任通常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身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具体包含的内容可能因保险公司和产品条款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点:1.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额或基本保险金额支付给受益人。这笔保险金通常是一次性支付。2.等待期:大多数重疾险产品会设置一个等待期(如90天或180天),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身故责任,或仅退还已交保费。因意外导致的身故通常不受等待期限制。3.免责条款:重疾险的身故责任通常会有一些免责条款,例如被保险人因自杀、犯罪行为、战争、核爆炸等特定情况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4.与重疾责任的关联:有些重疾险产品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因重大疾病获得了保险金赔付,那么身故责任可能会相应减少或不再赔付。具体条款需要根据保险合同来确定。5.受益人指定: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可以指定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如果未指定,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赔付。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在身故责任的具体条款上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投保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具体的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