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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事都设了冷静期,离婚要冷静期,比离婚更需要、更早设立的是保险的冷静期,这说的也就是保险中的“冷静期”,那保险设冷静期有什么用?这个犹豫期从什么时候算起呢?
设置犹豫期是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利益,让投保人有充分的时间阅读保单并决定是否投保。
犹豫期一般设定在长期性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其原因是人身保险合同是一项长期性甚至是终身性的合同,对投保人而言意义重大。
此外,人身保险合同的条款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因此有必要在合同生效后设定一个特殊期间,使投保人有机会了解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并审慎考虑最终决定是否确实需要购买该保险产品。
所以说,犹豫期的设定有利于充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
如果觉得保险不合适或者不想要了,一定要在10-15天的犹豫期内想清楚,犹豫期内退保除了扣除不超过10块钱的工本费外是不会有任何损失和影响的,要善用犹豫期。
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多以保单回执签署日期(一般为当天或次日)为起始日进行计算,具体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
如果犹豫期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含周末),保险公司可顺延犹豫期的最后一日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如果是线下投保,一般可按以下流程退保:
①携带本人身份证、保单(保险合同)及缴费收据、银行卡亲自至保险公司、银行网点或委托其合同对应的客户经理办理;
②按照工作人员提示填写退保申请单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退保申请;
③保险公司审核并受理投保人的犹豫期退保申请。
如果是线上投保,建议先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工作人员会将具体流程告知退保者,有些保险公司更方便,在公众号、官网等渠道上就能完成退保。
自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申请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时起,合同即被解除,保险公司将退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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