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重疾险通常是指合众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这类保险产品的主要保障范围包括以下几类:1.重大疾病保障:涵盖常见的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等。具体疾病种类和定义会依据保险合同的条款而定。2.轻症疾病保障:部分重疾险产品会包含轻症疾病的保障,如原位癌、轻度脑中风、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等。轻症疾病的赔付比例通常低于重大疾病。3.中症疾病保障:一些重疾险产品还会提供中症疾病的保障,如中度脑中风、中度帕金森病等。中症疾病的赔付比例介于轻症和重大疾病之间。4.身故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导致身故,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5.全残保障:部分重疾险产品还包含全残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全残,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全残保险金。6.豁免保费:部分重疾险产品提供保费豁免功能,如果被保险人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轻症或中症疾病,剩余未交的保费可以豁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7.多次赔付:一些重疾险产品提供多次赔付功能,即被保险人可以多次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每次赔付的疾病种类和间隔期会依据合同条款而定。8.特定疾病额外赔付:部分重疾险产品会对特定疾病(如少儿特定疾病、男性/女性特定疾病等)提供额外赔付,即在基本保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赔付。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保障范围和条款会因产品不同而有所差异,详细内容应以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