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同一种重疾只能赔付一次,多次赔付指的是不同种类的重疾可以多次获赔。很多人对重疾险的多次赔付有误解,以为得了癌症赔了一次,过几年癌症复发还能再赔,其实不是这样的。我给你详细解释一下多次赔付的真实规则。多次赔付重疾险的赔付逻辑是这样的:你第一次得了某种重疾获得赔付后,这种疾病的保障责任就终止了。比如你第一次确诊了急性心肌梗死,保险公司赔了50万,那么以后再发生急性心肌梗死,就不会再赔了。但如果你后来又确诊了脑中风后遗症或者恶性肿瘤,这些不同的重疾还可以继续赔付。不过有一个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就是恶性肿瘤(癌症)的额外赔付责任。现在很多重疾险会单独设计癌症多次赔付责任,这是在基础的多次赔付之外额外附加的保障。这种情况下:癌症新发、复发、转移、持续:间隔3年或5年后可以再次赔付赔付次数通常是2-3次赔付比例一般是100%基本保额这里要特别说明,这个癌症多次赔并不是说同一种癌症能无限赔,而是说癌症这个大类可以多次赔。比如第一次是肺癌,第二次可以是肺癌复发、转移,或者是新发的胃癌,都算癌症二次赔付。另外,多次赔付重疾险通常会把重疾分成几个组别,比如分成3组或6组。同一组内的疾病只能赔一次,不同组之间可以多次赔付。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选产品时要关注分组是否合理,最好是高发重疾(癌症、心梗、脑中风)不在同一组,这样获得多次赔付的概率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