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主寿险的身故保额“提前”给付时,主险的保额也相应减少。据悉,被保险人沈女士在2011年10月7日投保太平人寿“福禄双至”险和“太平附加真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2009”,保额10万元。经工作人员查实,被保险人沈女士为投保90天后首次患病,根据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属重疾险的保障范围,遂做出提前给付重疾保险金10万元的决定。综上所述可知,提前给付,一般是以终身或定期寿险为主险,当人们患上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可以将把身故金作为大病保障金“提前”给付给投保人。此外,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各家保险公司的提前给付比例不太一样,所以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要对提前给付比例有所了解。